咕咕咕

杂食喜甜。没文笔乱写
什么都可能产的【脑洞流鸽手】
更新不定时。
感谢喜欢啦。 ・◡・

年轮。









那时的刘邦还是个小少年。


十二三岁的年纪,正处于叛逆懵懂的时期,闯了祸被父母用零花钱为由勒令待在家,少年百无聊赖,只好开了电视。


刚想换台,却屏幕上的青年吸引了目光,青年正被采访提问,女记者问,您新书发布后销量直升,很受大家欢迎呢,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新作吗?


青年对着镜头摇头轻笑,答,想休息一段时间,去旅行。


看着青年微微红了的耳根和略显不自然的声音,刘邦心想,他很勉强啊,明明不擅长这种场合。


接着女记者问想去什么地方,青年湛蓝的眸中生出向往,言语中的不自然也不知不觉消失,w城在他的温柔描述中是那么美好。


看着青年的模样,刘邦心底升起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和前所未有的向往。


他想认识这个人。


于是,刘邦记住了这个人的名字,张良。


在父母的讶异下刘邦一反常态不再调皮叛逆,他买了张良所有的书,一回家就躲进房间里看,同时自己也慢慢开始学着写点东西。


或许,这样就能多了解他一些,更接近他一些,刘邦是这么想的。


刘邦还想。


我要快点长大,然后去找他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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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剧场。

大学后,刘邦第一次去张良的签售会,工作人员都还没来就蹲在了场地等候,如愿以偿成了第一个签名的。

刘邦:(因为激动而抖着手递书)请…请写,送给亲爱的刘邦。

张良:(抬头瞅了刘邦一眼,接过书保持礼貌的微笑)……好的。

刘邦:(内心:我操他答应写了,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!?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,好紧张,而且本人比电视和百度贴吧微博里好看一百倍,啊这个手,老子好想摸摸啊……)

张良:(内心:虽然有点奇怪,但他来这么早蹲这么久,一定是忠实粉,满足一点小要求是应该的。)









。没了,又是一个摸鱼故事。

自行脑补一下,邦哥日常投稿良良所在的公司,后来的某天,稿子终于被录用,还正好的良良审批过的,让邦哥来公司面对面谈谈稿子的事,于是……诶嘿嘿。_(:з」∠)_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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